执行难、难执行是长期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生效的法律文书如果得不到及时执行到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就难以保障。 今年以来,伽师县人民法院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出发,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利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
执行难、难执行是长期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生效的法律文书如果得不到及时执行到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就难以保障。
今年以来,伽师县人民法院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出发,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利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坚持以目标引领,着力推进执行“三化”新举措。
一、执行行为规范化。紧密结合新形势下执行工作的需要,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新颁布的《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切实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执行行为不规范,特别是不敢执法、不敢碰硬,以及不会执法、不善执法、乱执滥执的问题的发生,确保以廉洁、公正、高效的执行来依法维护案件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二、执行全程信息化。坚持把执行信息化手段作为解决执行难的重中之重,强化信息技术的实际应用,充分发挥执行指挥系统和查控系统的作用,采取总对总、点对点的方式,形成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目标,确保以最快的速度,及时查控、冻结,从根本上来防止失信人对资产(资金)的转移、藏匿。
三、执行举措高效化。严格执行流程节点的管控,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严格执行执行案件时限跟踪,确保执行案件的每一个节点都做到紧密衔接,环环相扣。对发现问题,做到及时预警提醒,避免出现执行案件超期限问题的发生。同时,充分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公开案件执行人、执行期限,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努力实现阳光执行,有效防止抽屉每案、被窝案的发生。(孙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