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盐津县法院执行攻坚迅雷行动的具体情况,扩大迅雷行动的影响,持续营造打击老赖的高压态势,6月2日,盐津县法院召开了执行攻坚迅雷行动情况通报会,以新闻发布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迅雷行动取得的成果。会议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为使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盐津县法院执行攻坚“迅雷行动”的具体情况,扩大“迅雷行动”的影响,持续营造打击“老赖”的高压态势,6月2日,盐津县法院召开了执行攻坚“迅雷行动”情况通报会,以新闻发布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迅雷行动”取得的成果。会议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张茂乾、县检察院民行科负责人黄希祯等参加。
会议由县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杨晓宾主持,执行局负责人牟权就“迅雷行动”主要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果和下步工作打算等进行了通报。他指出:2017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见效之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自4月起部署了为期三个月的执行攻坚“迅雷行动”,重拳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取得明显成效。自行动开展以来,盐津县法院共执结案件80件,结案数同比增加40.4%;清理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4件,和解终结案件14件,强制扣划5件,驳回申请2件,对6人进行司法拘留。
在通报会上,牟权代表执行局作出承诺:一是2016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执行案件,除因法定事由外,所有执行案件一律全部依法执行完毕;二是2017年新收的执行案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在六个月法定期限内依法规范基本执行到位;三是对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未在六个月法定期限内依法规范全部基本执行到位的案件、立案后一个月未采取任何措施的案件和立案后一年未执结的案件进行重点督查,并说明原因。
在下步工作中,盐津县法院将加大惩罚性强制措施的适用,强化财产申报核实工作力度,对规避、阻挠、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和不依法如实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一经核查发现有拒报、瞒报和乱报等情形的,一律严加处理,坚决适用拘传、拘留、罚款等惩罚性强制措施。同时开展“地毯式”执行,集中力量对被执行人继续形成高压态势,以乡镇为单位逐一将案件执行到位,切实树立起法院司法权威。
(熊世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