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公安局探索纪检干部“统派直管”

2017-06-21 22:34:24 127
变同体监督为异体监督,这是我们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举措,不仅提高了监督效能,并从根本上解决了不想监督、不能监督、不敢监督的困局,让从严治党、治警成为新常态。汉阴县公安局纪委书记向记者介绍该局探索推行的纪检干部统派直管的目的意义。 强化顶
  变“同体监督”为“异体监督”,这是我们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举措,不仅提高了监督效能,并从根本上解决了不想监督、不能监督、不敢监督的困局,让从严治党、治警成为新常态。汉阴县公安局纪委书记向记者介绍该局探索推行的纪检干部“统派直管”的目的意义。
  
  强化顶层设计,高站位谋划统派直管改革
  
  为有效整合内部监督资源,层层传导从严治警压力,促进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汉阴县公安局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大胆改革创新,推行纪检干部派驻制,并出台了《纪检监察员“统派直管”工作规定》、《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等系列制度,明确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夯实监督责任,实现监督执纪问责全覆盖、无盲区。
  
  如何确保纪检监察员认真履职?该局明确规定由纪委(纪检监察室)负责纪检监察员的日常管理、指导、联络、监督、培养和考评等工作,纪检监察员定期向县局纪委汇报工作,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局党委、纪委请示报告。县局每月召开一次纪检监察员例会,收集掌握全县公安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予以改进完善,确保公安队伍风清气正。
  
  坚持刀刃向内,高标准打造纪检监察队伍
  
  政治坚定、廉洁奉公、勇于担当、作风正派、保密意识强是选拔纪检监察员的重要标准。汉阴县公安局纪委书记如是说。该局按照宁缺毋滥、精益求精原则,选拔21名优秀党员民警,分别派驻到全局21个党支部担任纪检监察员,由县局纪委(纪检监察室)和派驻单位党组织“双重领导”,主要业务由县局纪委(纪检监察室)垂直领导,实现了纪检监察力量的统一管理,强化了局纪委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
  
  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局纪委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员进行教育培训,不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员参加明察暗访、案件查处、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员的业务素养和履职能力,为全面开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建立纪检监察员管理考评体系,将纪检监察员和派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等进行捆绑考核,实行月通报、季考评机制,对于季度履职考评不称职,或工作中出现不宜继续担任情形的纪检监察员,及时予以调整或免职。对成绩出色的,将对其优先提拔使用,以此激发干部工作激情。
  
  注重统筹结合,高质效履行监督指导职能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员“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构建廉政建设“高压线”。局纪委赋予纪检监察员监督检查、线索收集、纪律审查等工作职责和职权,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抓好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及时发现、纠正民警在执法执勤和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局纪委在办案时,对派驻纪检监察员实行统一调度,坚决从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达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的作用,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的权威性、独立性和威慑力。今年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处理2案3人,给予警告2案3人,给予组织处理1人。
  
  打击惩治是手段,预防才是根本,筑牢反腐倡廉“防火墙”显得尤为重要。纪检监察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本单位民警开展常态性的廉政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使全局民警树立廉洁从警意识,做到防范于未然。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定期邀请警风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召开座谈会,评议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把隐患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目前,该局根据群众举报或反映线索,实施诫勉谈话5人,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民警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确保了公安队伍纯洁稳定。
  
  (通讯员:徐良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