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愿望就是对方没钱赔,国家多少给我救助一点,能够缓解我的家庭困境。面对法院执行员对案件执行情况的回告,王大姐提出了一个最合理的要求。 这曾经是一个普通而幸福的家庭,丈夫打工补贴家用,妻子勤俭持家,有一对可爱的女儿。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故
“我的愿望就是对方没钱赔,国家多少给我救助一点,能够缓解我的家庭困境。”面对法院执行员对案件执行情况的回告,王大姐提出了一个“最合理”的要求。
这曾经是一个普通而幸福的家庭,丈夫打工补贴家用,妻子勤俭持家,有一对可爱的女儿。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故,丈夫从工地的脚手架跌下,造成脑部损伤双眼失明。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为执行案件法官费尽了心思,王大姐一家等了3年,却只等来了少得可怜的执行款。
“每本卷宗背后,都有一个家庭的盼望!”作为大姚法院的执行局副局长,马云深知申请执行人因权益被侵害致生活困难,被执行人确无能力履行执行义务的执行案件,背后都关乎一个个家庭的期盼。健康权、抚养、赡养类的执行案件,统称为涉民生案件。在历年的执行活动中,都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民生执行无小事,一方面我们要穷尽措施,不遗余力的快速执行,一方面也要积极争取国家司法救助,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申请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救助。”在执行工作推进会上,大姚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雪江的要求非常明确。
2017年4月起,云南高院开展执行攻坚“迅雷”行动,以有力措施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大姚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要求部署,积极改进执行理念、转变执行方式、强化执行管理、注重执行联动、大力挖掘内部潜力,真正把执行工作作为攻坚短板、破解难题、维护民权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1至6月,执结案件的标的共计1879.97万元,新收案件执结率居全州第一。仅7月13日1天,该院执行局就一举执结了3件标的共计16万元的执行案。
同时,对那些申请执行人特别困难,被执行人经多次执行仍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涉民生案件,在经当事人申请、村委会证明、法院审核并报县委政法委审批等程序后,给予5000-8000元不等的救助。“国家司法救助金既要用到位,又要用得好,确保让确有困难、符合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得到救助,缓解他们的生活困难。”大姚县委、政法委书记余忠诚对贯彻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提出了要求。按照这一要求,大姚法院规范有序的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3年来,共对104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56.35万元。2017年7月14日,再次对7件案件发放救助金4.7万元。同时对刚执结的3件案件发放执行款16万余元,展示了法院执行工作的阶段性成果。王大姐家也一次得到了8000元的救助,缓解了丈夫看病、子女上学的现实困难。
执法公正、为民解忧。大姚法院用铁拳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行为,用铁规消除消极执行、选择执行的现象,用制度保障曝光、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实施,用柔情救助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诠释着这面锦旗所表达的深意。
(刘剑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