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法院依法落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各项工作

2017-08-29 14:26:15 111
残疾人往往因心智或者身体机能不健全而成为诉讼中的弱势群体,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诉讼权益是法院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一环。新源县人民法院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确保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司法服务。 一、开辟绿色通道。为方便残疾人正常参与诉讼活动,在本院安
 残疾人往往因心智或者身体机能不健全而成为诉讼中的弱势群体,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诉讼权益是法院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一环。新源县人民法院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确保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司法服务”。
  
  一、开辟绿色通道。为方便残疾人正常参与诉讼活动,在本院安检室、诉讼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大厅、审判法庭、等处设立无障碍通道,方便残疾人进行立案、信访、参加庭审等活动。对涉及残疾人的案件优先审查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依托12368诉讼服务热线,对行动不便者实行电话预约立案等措施,充分保障残疾人诉讼权利。
  
  二、保障庭审权益。在庭审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对听力、表达等方面存在障碍的当事人,安排翻译人员或者提供辅助器具,依法保障当事人辩论和陈述的权利。今年,该院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吐某存在语言表达障碍,了解情况后,该院立即同残联联系,请来了一名哑语翻译老师,全程帮助翻译被告人发表的辩论意见、质证意见、陈述意见等,在另一起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怒某存在严重的听力障碍,为保障报告人的庭审权益,该院为吐某准备了一台助听器,协助吐某正常参与了庭审。
  
  三、落实司法救助。对因家庭了贫困交纳诉讼费有困难的残疾人,经核实符合标准的,依法积极采取减、缓、免缴诉讼费的措施,今年共计为涉残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5000余元。并加强同残联、村社等部门沟通,帮助解决当事人物实际困难。结合残疾当事人经济情况和实际需要,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执行工作中,对于生活极其困难的涉残申请人、确无能力履行案件的涉残被执行人依法提供司法救助。
  
  四、推进巡回审判。审理涉及行动不便残疾人的案件,坚持“两便”原则,尽量减少残疾人的往返,主动将巡回审判法庭开到村队、社区、牧场等,方便涉残当事人参加庭审。要求本院基层人民法庭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即调解、当庭结案的方式,方便残疾人进行诉讼。
  
  五、加强普法宣传。结合本院法律宣传活动,加强与残联沟通交流,研讨残疾人合法诉讼权益保护工作,在审理、执行涉残案件中同残联建立相互协作机制。结合本院法律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今年以来,该院通过法律宣传进社区、进牧场、进学校等方式,共发放涉残宣传材料700余份,不断帮助残疾人提升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和营造尊重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
  
  今年以来,新源法院共审理涉及残疾人案件200余件,依法维护了涉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未出现涉及残疾人案件的涉诉信访和投诉现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