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储存爆炸物 九岁儿童引爆被炸致截肢

2017-09-27 16:29:55 71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一首《童年》的歌曲唱出了孩子们童年时的美好时光,然而一个九岁的孩子刘某本和同龄孩子一样欢声笑语玩耍时,一场意外让他失去了左手。 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储存爆炸物致人重伤案件,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储存爆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一首《童年》的歌曲唱出了孩子们童年时的美好时光,然而一个九岁的孩子刘某本和同龄孩子一样欢声笑语玩耍时,一场意外让他失去了左手。
  
  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储存爆炸物致人重伤案件,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被告人赵某多年来在各个采石场从事放炮作业,2003年至2008年期间,其多次将在采石场放炮后剩下的雷管带回并存放于家中。2017年3月26日,与赵某儿子同龄的同村儿童在赵某家玩耍时,其中一个儿童刘某找到雷管并拿走1枚来到一处空地,将点燃的擦炮塞在雷管里致雷管爆炸,将其左手炸伤,最终截肢。同年7月24日,经云南省宣威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某左手之损伤为重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赵某与刘某的家长就民事部分达成赔偿协议:由赵某夫妇赔偿刘某损失费用人民币250000元,刘某及其家长对赵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宣威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违反法律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储存爆炸物,其行为侵犯了公共安全,已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综合被告人赵某非法储存爆炸物的后果、认罪态度、赔偿情况及悔罪表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以上判决。宣判后,被告人赵某表示服从判决。(夏晓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