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法院2017.年上半年审判质效在合理区间

2017-09-30 19:19:32 181
本网讯(任万民)2017年上半年,和静县人民法院重视审判质效的量化管理,全院审判执行质效在合理区间良好运行,一审案件陪审率74.38%,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0.07%,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07%,平均审理执行时间指数89.06%,一审服判息诉率90.28%,生效
 本网讯(任万民)2017年上半年,和静县人民法院重视审判质效的量化管理,全院审判执行质效在合理区间良好运行,一审案件陪审率74.38%,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0.07%,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07%,平均审理执行时间指数89.06%,一审服判息诉率90.28%,生效案件发改率为0,信息化应用率77.68%,民商事案件调解率4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