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管理人有哪些职责?

2017-10-19 13:35:44 118
企业破产法中的管理人又称破产清算组,是指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企业破产法中的管理人又称破产清算组,是指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率以下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赵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