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主玩失踪,继母替子还债息诉讼

2017-12-19 12:29:27 149
本网讯(鲁雪)近日,镇雄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群体性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分期还款的调解方案,平息诉讼纠纷。 胡某、胡某某系四川省叙永县人。2008年,胡某、胡某某与其父胡某武,其继母张某某
 本网讯(鲁雪)近日,镇雄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群体性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分期还款的调解方案,平息诉讼纠纷。
  
  胡某、胡某某系四川省叙永县人。2008年,胡某、胡某某与其父胡某武,其继母张某某到镇雄县以勒镇以勒村开办以家庭经营为主要模式的养殖场和酒厂。养殖期间,因资金周转需要,胡某、胡某某分别出具借条向原告张某某等5人借款人民币共计142000元。借款后,因市场猪价下跌,胡某、胡某某便离开养殖场,养殖场由及其继母张某某继续经营管理。借款到期后,胡某、胡某某仍外出下落不明,几原告多次找到其继母张某某追款未果,遂诉至本院,请求判令被告以勒胡某某养殖场、胡某某、胡某、张某某共同偿还借款。本院依法受理案件后,因被告胡某某、胡某下落不明,遂依法向其公告送达应诉文书及起诉状副本,直至开庭之日,二被告仍未出庭参加诉讼,只有张某某出庭应诉。
  
  开庭当日,原被告双方情绪激动,一方是继子失踪、下落不明的无奈,一方是年愈七十、满头白发的农村老太太、老大爷,庭审过程可谓是一波三折。但好在本院审理这起借贷纠纷的三位法官调解经验扎实,理论功底深厚,在其苦心劝说以及释法析理的情况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当庭撤回对被告胡某某、胡某的起诉,继母张某某自愿替子偿还债务,该起纠缠法院长达数年的群体纠纷就此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