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作高)2018年5月24日至25日,绥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数十名群众到庭参加旁听。庭审中,法庭就柯某等六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组织控辩双方对涉案证据进行举证、质证;控辩双方
本网讯(刘作高)2018年5月24日至25日,绥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数十名群众到庭参加旁听。庭审中,法庭就柯某等六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组织控辩双方对涉案证据进行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均播放“善心汇”方面的报道、视频证实己方观点。在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对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量刑情节等进行了充分的辩论。整个庭审井然有序,开展顺利,做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庭审结束后,该案将择期宣判。
据悉,绥江法院受理该案后,还组织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召开了庭前会议。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三项规程”出台后,绥江法院召开的首列庭前会议。通过庭前会议了解案件情况、庭前控辩双方意见,并解决程序性相关问题、归纳争议焦点、明确庭审调查重点。为有效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实现程序公正、提高诉讼效率、提升公诉质效、保障庭审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