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法院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

2018-07-17 16:00:58 15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促进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会泽法院成立审务督察组,制定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常态化开展专项督察。 审务督察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促进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会泽法院成立审务督察组,制定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常态化开展专项督察。
  
  审务督察工作由审务督察组开展,督察组长从会泽法院担任过院级领导人员中选任,实行组长负责制。督察组在院长领导下,接受院长委托,授权在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范围内行使监督、检查权,直接对院党组负责并报告工作。督察内容涵盖廉政纪律、安全保卫规范化、诉讼服务规范化、办公秩序规范化、作风纪律规范化、法庭庭审规范化、公车管理规范化、“三公经费”规范化等方面。督查采用明查暗访方式,对各部门开展日常审务督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督查结束后形成《督查报告》和《督查日志》向党组汇报并通报全院,并就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毕国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