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攻坚 砥砺前行

2018-08-02 18:31:34 202
本网讯(通讯员:杨胜强)为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目标,以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岭总攻作出明确的安排与部署,永善县人民法院举全院之力为打赢这场执行攻坚战砥砺前行。 2018年7月26日,
本网讯(通讯员:杨胜强)为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目标,以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岭总攻”作出明确的安排与部署,永善县人民法院举全院之力为打赢这场“执行攻坚战”砥砺前行。
  
  2018年7月26日,顶着炎炎烈日,永善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谢玉带领执行干警一行六人,不畏道路艰难险阻,在崎岖不平、滚石散落的乡村公路上驱车行驶3小时,后又在泥泞不堪的丛林小路上步行1小时,终于赶到位于墨翰乡箐林村马家弯社的执行现场,执行一件婚约财产纠纷案。
  
  原来,2014年1月14日,原告彭某与被告陈某自由恋爱订立婚约协议,由彭某补助陈父现金22000元,协议签订当日,彭某给付彩礼现金10000元,2015年2月5日给付下欠的彩礼12000元。婚约协议签订后,陈某与彭某开始同居生活,后因双方感情不和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原告彭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陈某、陈父、陈母退还彩礼。经法院审理后,判决由被告陈某、陈父、陈母在判决生效之日返还原告彭某彩礼22000元。判决生效后,陈父耿耿于怀,始终不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通过执行干警耐心的法律释明以及对当事人的心理疏导,申请执行人彭某自愿放弃案款13000元,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案款9000元,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法官!你们讲得对,我接受,我心里的结已解开!昨天下了暴雨,路上多处都是滚落的石头,路面也坑坑洼洼,你们都专程来解决我们的事情,太感谢你们了!”被执行人陈父与执行干警道别时心存感激的说道。
  
  道路上散落的滚石阻断不了执行干警前进的方向,道路的崎岖阻滞不了执行干警前行的步伐,炎炎烈日也正是对每位执行干警的考验!但永善法院的每位干警都有信心、有决心打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