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法院召开民族团结进步 创建工作推进大会

2018-09-29 18:40:10 108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民族团结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牢牢聚焦总目标,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以更加务实有效的措施,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9月28日,伊州区人民法院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民族团结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牢牢聚焦总目标,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以更加务实有效的措施,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9月28日,伊州区人民法院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会。
  
  会上,区法院创建办组长闫占福同志通报了2016—2018年伊州区人民法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副院长朱建文、玉福同志分别宣读了《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的决定》和《伊州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督查情况》。
  
  随后,区法院党组书记对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第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对标西河街道等模范单位查问题、找差距,强措施、补短板,转作风、抓落实,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全力以赴做好迎接国检的各项准备工作;第二、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整改措施,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院创建办要对档案进行全面自查自验,进一步健全完善创建工作档案,详细对照、查遗补漏、逐项落实;第三、以《伊州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督察情况》反馈问题的突出性、整改落实的紧迫性、抓好整改的极端重要性,严格对照测评细则与反馈问题逐条对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主体,限期进行整改。最后,王晓东同志对我院值班执勤、“两个全覆盖”、“创城日”活动和扶贫工作进行了要求,并激励同志们以更加饱满的激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举措,全力以赴开创我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为哈密市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贡献力量。(顾晓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