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或执行时不得冻结账户的情形有哪些?

2018-10-18 14:31:37 146
人民法院在保全或执行过程中冻结银行账户是最常用的手段,但下列八种情形不能采取冻结账户措施: 一、被执行人的银行贷款账户不能被冻结; 二、保证金账户; (一)证券交易保证金不得冻结、扣划; (二)信用证开证保证金可冻结,不得扣划; (三)银行承兑
  人民法院在保全或执行过程中冻结银行账户是最常用的手段,但下列八种情形不能采取冻结账户措施:
  
  一、被执行人的银行贷款账户不能被冻结;
  
  二、保证金账户;
  
  (一)证券交易保证金不得冻结、扣划;
  
  (二)信用证开证保证金可冻结,不得扣划;
  
  (三)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可冻结,不得扣划;
  
  (四)一般保证金账户可冻结,不得扣划;
  
  (五)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为债务人的不得冻结、不得划拨;
  
  三、专项资金账户不得冻结、扣划
  
  (一)粮棉油政策性收购资金;
  
  (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
  
  (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人民法院在执行涉及旅行社的案件时,遇有下列情形而旅行社不承担或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执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1)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权益损失;
  
  (2)旅行社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权益损失;
  
  (3)旅行社破产后造成旅游者预交旅行费损失;
  
  (4)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的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之外,不得执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四、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账户不得冻结、扣划;
  
  五、证券机构的结算交收账户不得冻结、扣划;
  
  六、信用卡账户不得冻结、扣划;
  
  七、国库库款账户不得扣划、冻结;
  
  八、票据结算付款账户有限制性的冻结、扣划。
  
  (作者: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