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规定的实际施工人,是指工程转包合同的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借用资质(资质挂靠)的承包人。 实际施工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规定的实际施工人,是指工程转包合同的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借用资质(资质挂靠)的承包人。
实际施工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第2款向发包人提起诉讼的前提条件为:
1、涉案工程被转包、违法分包;
2、实际施工人向其合同相对方主张权利难以实现(如:实际施工人的合同相对方破产、下落不明、资不抵债、丧失偿债能力等);
3、发包人欠付工程款。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前提下,实际施工人可以依据《解释》第26条第2款要求发包人在欠付的工程款范围内向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作者: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