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应具备何种条件?

2018-11-07 21:40:32 138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根据财产保全提出的时间,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根据财产保全提出的时间,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这两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不同。
  
  对于诉讼中财产保全而言,其适用条件应满足以下五个条件: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第三、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第四、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第五、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
  
  对于诉前财产保全而言,其适用条件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第一、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第二、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第三、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第四、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作者:赵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