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案,被告人钱某某、严某某均被判处拘役缓刑。 被告人钱某某与严某某系夫妻关系,钱某某为聋哑人。2015年农历5月22日,二人的长子钱某留在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因工死亡,共获得死亡赔偿金人民币820600元,该赔偿款项
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案,被告人钱某某、严某某均被判处拘役缓刑。
被告人钱某某与严某某系夫妻关系,钱某某为聋哑人。2015年农历5月22日,二人的长子钱某留在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因工死亡,共获得死亡赔偿金人民币820600元,该赔偿款项在办理钱某留丧葬和归还其生前所欠债务时共用去人民币120600元,余款70万元协商由被告人钱某某、严某某领取22万元,钱某留妻子何某(二人未领取结婚证)领取18万元,剩余的30万元双方约定归钱某留之子钱某润(当时系遗腹子)所有,并约定该款项交由钱某高(系钱某某之弟)保管,后该款被钱某高交还钱某某。2015年11月23日,钱某润向宣威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钱某某、严某某返还剩余的30万元赔偿款,何某作为钱柄润的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经过宣威市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钱某某、严某某给付钱某润因其父钱某留死亡获得的赔偿款10万元。判决生效后,钱某某、严某某未履行法院判决,2016年8月18日,何某以钱某润的名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月27日,宣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向钱某某、严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二人履行判决义务,二被告人一直未履行。2017年5月4日,宣威市人民法院发函至宣威市公安局请求对二被告人立案查处,同年12月26日,宣威市公安局决定对钱某某、严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立案侦查。2018年6月11日,二被告人亲属与何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何某表示谅解二被告人。
因被告人钱某某系聋哑人,法院为其指定了辩护人及聘请了二名手语翻译老师,充分保障了钱某某的诉讼权利。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严某某、钱某某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侵犯了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告人钱某某系聋哑人,依法可从轻处罚。二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认罪态度好,其亲属与申请执行人钱某润之法定代理人已达成何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且取得谅解,对二被告人依法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二被告人与申请执行人钱某润系祖孙关系,在钱春留死亡后双方就赔偿款已达成分配协议并已各自分得部分款项,对二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二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二被告人没有文化,看起来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很善良的一对老人,庭审中一直解释由于不懂法,才想着不履行判决,并不是故意不履行这10万元,只是先帮孙子保管,等他大了再交给他,并且表示想养育孙子,但儿媳妇不让见孙子。老人的出发点也许是善意的,值得同情,但触犯了法律—样要受到处罚。(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