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法院严格落实“两规定四规范四循环”党建工作法

2018-11-19 16:38:48 13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伽师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党建工作实际,严格落实两规定三规范四循环党建工作法,切实抓严抓实党支部工作,使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生活严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伽师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党建工作实际,严格落实“两规定三规范四循环”党建工作法,切实抓严抓实党支部工作,使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生活严起来、实起来,硬起来,更好地为伽师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和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两固定:固定时间、固定地点
  
  (一)固定“三会一课”召开的时间。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原则上定于每月第一周周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定于每季度第二个月最后一周召开。党课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
  
  (二)固定“三会一课”召开的地点。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党课召开地点为法院党建活动室、党小组会地点为法院各楼层小会议室。
  
  三规范:规范会议流程、规范会议内容、规范会议全程纪实。
  
  (一)规范会议流程
  
  1、党支部委员会的基本流程。(1)会前准备(2)宣布开会(3)开展讨论(4)适时归纳(5)形成决议(6)分工明确。
  
  2、支部党员大会的基本流程。(1)会前准备(2)统计到会人数(3)宣布开会(4)开展讨论(5)形成决议(6)会后工作。
  
  3、党小组会的基本流程。(1)会前准备。2)会议进行。(3)会议总结。(4)会后工作。
  
  4、党课的基本流程。(1)课前准备(2)讲授党课(3)课后工作
  
  (二)规范会议内容。
  
  1、规范党员大会的内容。2、规范党支部会议的内容。3、规范党小组会的内容。4、规范党课的内容。
  
  (三)规范会议全程纪实
  
  四循环:三会以课每季度为一周期,一年四个季度,确保党支部一年召开4次党员大会和上4次党课、每月1次党小组会和支部委员会会议。(孙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