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李泽贵)近日,永善县人民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为某民营医院及其法定代表人的21件案件,总标的额为278.6万元,其中涉及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15件,标的额为57.4万元,占总标的额的20.6%。执行过程中,执行到位金额为41.72万元,仅占总标的额的14
本网讯(通讯员:李泽贵)近日,永善县人民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为某民营医院及其法定代表人的21件案件,总标的额为278.6万元,其中涉及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15件,标的额为57.4万元,占总标的额的20.6%。执行过程中,执行到位金额为41.72万元,仅占总标的额的14.97%。执行干警本着优先兑现职工工资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集体讨论分配方案,将20.00万元兑现职工工资,涉案民工对本院的分配方案也连声称赞。对剩余的标的额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有效地化解了纠纷。
历年来,永善法院本着关心弱势群体,对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坚决实行快审快结,尊重生存权的原则,尽最大限度保护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真正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