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源法院党组安排部署,经县委宣传部批准,12月28日下午,新源县人民法院召开醉酒型危险驾驶犯罪案件新闻发布会。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源,刑事审判庭负责人费君等出席发布会。同时邀请了交警部门、律师、人民陪审员等相关行业代表和新源电视台、新源
根据新源法院党组安排部署,经县委宣传部批准,12月28日下午,新源县人民法院召开醉酒型危险驾驶犯罪案件新闻发布会。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源,刑事审判庭负责人费君等出席发布会。同时邀请了交警部门、律师、人民陪审员等相关行业代表和新源电视台、新源广播电台、“新源零距离”等新闻媒体参加了发布会。
会上,高源副院长代表新源法院发布了近三年来该院醉酒型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办理情况,介绍了醉驾案件的主要特点和案件频发的原因,并提出了预防、惩治酒驾犯罪的努力方向。2016年以来,该院共判处涉酒驾类危险驾驶案件307件307人,其中304人被判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2千元至1万元不等。在答记者问环节,与会媒体代表就社会关心的酒型危险驾驶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等方面展开提问,高源副院长及刑庭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逐一作答。
会上同时发布了2起典型案例,其中涉及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醉酒后驾驶摩托车、饮酒后隔夜驾驶酒精检测仍属醉酒驾驶等情况,通过向全社会通报法院办理醉酒驾驶案件中的典型事例,旨在进一步通过媒体提高普法知晓率,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醉酒驾驶危险性和严重后果的认知水平,从而起到震慑“酒驾”、“醉驾”行为的社会效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交通违法行为以及犯罪的发生。
下一阶段,该院将持续提升审理醉酒型危险驾驶犯罪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不断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着力构建快速、准确处理醉驾案件的联动机制,增强打击醉驾的合力。同时,结合法律宣传工作,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向社会大众普及法律知识,倡导健康的酒文化,在全社会形成自觉抵制酒后开车的良好氛围。(何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