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救助”促执行

2019-03-22 13:13:05 136
本网讯(吕文光)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役中,伽师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秉承司法为民理念,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和司法救助力度的同时,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民生执行案件集中救助工作的方案》的相关要求,有效解决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
 本网讯(吕文光)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役中,伽师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秉承司法为民理念,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和司法救助力度的同时,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民生执行案件集中救助工作的方案》的相关要求,有效解决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道路交通事故等涉民生案件中“执行不能”的问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涉民生执行案件集中保险救助工作是法院作为投保人,将部分司法救助资金作为保费基数,为遭受人身伤害等涉民生案件中胜诉当事人购买保险服务,由保险公司对这类申请执行救助的人员进行真实性调查,再由法院进行审核,最终由保险公司发放救助款。
  
  据了解,在救助期间,该院执行干警对筛查符合保险救助条件急需救助的特困涉民生案件2件17人,发放保险救助款共计8.6万余元。确保“保险救助”真真正正落到实处,全程施行阳光救助,也使执行救助更为规范化,有利于促进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