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军委)近日,在兴平法院东城法庭庭长李晨毓的反复调解下,李某英与李某珍夫妻达成和解协议,化解了矛盾纠纷,让她们重拾亲情。 李某英与李某珍系亲姐妹,她们的父亲生前在某建筑公司职工医院家属院有一套住房,旧房改造时分得一套拆迁安置楼购买资
本网讯(李军委)近日,在兴平法院东城法庭庭长李晨毓的反复调解下,李某英与李某珍夫妻达成和解协议,化解了矛盾纠纷,让她们重拾亲情。
李某英与李某珍系亲姐妹,她们的父亲生前在某建筑公司职工医院家属院有一套住房,旧房改造时分得一套拆迁安置楼购买资格,经五个子女协商,由李某英出资购买。后李某英和李某珍协商,由李某英全额出资,借用李某珍名义购买了该房屋,并缴纳了房屋契税、维修基金、办证费等费用。此事李某珍的丈夫张某春毫不知情。2018年,李某英欲将该房屋出售,需要李某珍夫妻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将借用李某珍名字购房一事向张某春说明。张某春以购房时没有参与,卖房也不想参与为由拒绝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李某英反复努力无果后,将李某珍夫妻起诉到兴平市人民法院,请求判法院判决其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晨毓庭长认真研究分析案情,凭借多年的家事审判经验,她认为此案可以先行调解,以避免矛盾纠纷激化。李晨毓庭长从维系亲情关系的角度出发,不厌其烦的讲解相关法律规定,阐述情与法的利害关系。经过不懈努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某英付给李某珍夫妻30000元,其配合完成房产过户手续。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