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新源县开展“预防醉驾警示教育”庭审观摩活动

2019-06-26 17:00:17 61
本网讯(王琴雅)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2019年6月26日,新源县纪委监委与新源县人民法院联合组织开展了一场预防醉驾警示教育庭审观摩活动,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国家工作人员醉酒驾驶涉嫌交通肇事案件,本次庭审观摩活
本网讯(王琴雅)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2019年6月26日,新源县纪委监委与新源县人民法院联合组织开展了一场“预防醉驾警示教育”庭审观摩活动,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国家工作人员醉酒驾驶涉嫌交通肇事案件,本次庭审观摩活动邀请了县直各单位分管领导、各乡镇纪委书记、各学校负责人等120余名干部职工亲历庭审现场,接受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上午11:00,随着法槌声响,被告人叶某(系新源县阿热勒托别镇某小学党支部书记)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庭审正式开始,现场气氛庄严肃穆,秩序井然,有声的审判震撼心灵,通过法庭调查、法庭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客观真实地还原了案件真相,被告人叶某身为一名人民教师,身负教书育人之重任,理应处处体现为人师表的形象,身为一名党员,在州党委、县委三令五申的情况下,仍然我行我素,在工作日期间饮酒,且醉酒驾驶车辆引发导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被告人对公诉方指控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叶某痛心忏悔自己的行为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家庭带来了极大的创伤,也严重损害了共产党员和人民教师的形象。庭审结束后经过合议庭合议,该案依法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该院刑庭庭长、本案审判长费君结合该案的警示意义进行了“以案说法”,希望参与观摩的公职人员、全体干部群众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时刻警醒自己,深刻认识酒后驾车行为的危害性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彻底摒弃醉酒驾车的恶习。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整治年专项活动,持续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新源县纪委监委、新源法院联合组织开展本次现场庭审观摩活动,为大家提供了一次“零距离、面对面”的与法律对话的机会,增强了警示教育的实效性,让大家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达到了以案说纪律、以审转作风的效果。参与旁听的领导干部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庭审观摩教育,受到了很大的震撼,今后一定会警醒自己,并以点带面教育身边人遵纪守法,远离违法犯罪“高压线”,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党和人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