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有价 诚信无价 为守信者点赞

2019-06-28 16:29:53 166
本网讯(张辉)在法院的工作中,见惯了老赖采取了各种各样的耍赖手段逃避履行法律义务,但我们也会遇到很多诚实守信的人,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中华民族最宝贵的品质诚信。近日,宣威法院田坝法庭就遇到了几位当事人,在法官作出裁判前主动联系承办法官,
 本网讯(张辉)在法院的工作中,见惯了“老赖”采取了各种各样的“耍赖”手段逃避履行法律义务,但我们也会遇到很多诚实守信的人,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中华民族最宝贵的品质—诚信。近日,宣威法院田坝法庭就遇到了几位当事人,在法官作出裁判前主动联系承办法官,提前履行义务,让人不禁要为他们的真诚“点赞”!
  
  袁某等三人与李某是朋友关系,因李某急需用钱,出于友情考虑,袁某等三人联合担保,向宣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海岱镇信用社借款18万元交给李某使用,李某到期未能偿还借款,银行将袁某等四人起诉到了宣威市人民法院田坝法庭,案件受理后,法庭依法向袁某等三被告送达了传票,因无法联系到李某而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向李某送达了传票。
  
  在收到法院的应诉材料、传票后,袁某等三人表示,虽然找不到借款人李某,但作为连带保证人,有义务承担偿还责任。袁某等三人在几天之内凑足欠信用社的贷款本息交到法庭,履行了法律义务。
  
  法官按语:人无信不立,诚信,既是一个人最宝贵的品质,更是一个社会最宝贵的财富。法律并非仅有威严而缺少温度,只要心中充满良知道德,只要保持对法律的尊崇敬畏,即便是被执行人,也一样能够彰显真情和初心。世界上最美丽的正义莫过于善良,让我们为上面这些诚实守信的人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