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大盗”跨省作案获重刑

2014-07-08 17:40:18 166
陕西省延川县首例利用解码器匹配钥匙盗窃汽车案宣判,被告人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被告人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被告人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苑某系河北省邯郸市人,2012年10月份,
  陕西省延川县首例利用解码器匹配钥匙盗窃汽车案宣判,被告人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被告人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被告人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苑某系河北省邯郸市人,2012年10月份,苑某因犯盗窃罪刑满释放,三年的牢狱生活并没有让苑某悔过自新,出狱不久后其就从网上购买了盗窃汽车的专用工具,学习了难度较高的解码技术用来盗窃汽车,后又纠集了徐某、杨某给其望风、开车、销车。从2013年2月至4月,苑某伙同徐某、杨某利用其解码技术分别在山西省高平市、离石市、晋城市、陕西省延川县内盗窃作案5起,盗窃汽车5台,其中1台未遂。经鉴定,汽车总价值978028元;其中徐某参与盗窃作案5起,总价值978028元;杨某参与盗窃作案3起,总价值591126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苑某等人采取秘密手段,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均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苑某系累犯、徐某、杨某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作出上述判决。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苑某本来可以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去创造财富,但其贪图享乐,只想着不劳而获,铤而走险,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检察官提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底线不可随意触犯,否则,等待的将是法律的严惩。(雷妮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