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公司签订合同大意,被骗100余部手机

2014-09-19 17:50:11 109
2013年4月,联通公司业务经理邹某与体育用品店李某洽谈合作项目,签订了一份中国联通客户3G终端合约计划业务协议,交给对方105部手机,岂料三个月后这些手机全部欠费停机,于是联通公司将李某诉至法院,谁知此李某并非签订合同的李某。 法院经审理查明,某人
  2013年4月,联通公司业务经理邹某与体育用品店李某洽谈合作项目,签订了一份“中国联通客户3G终端合约计划业务协议”,交给对方105部手机,岂料三个月后这些手机全部欠费停机,于是联通公司将李某诉至法院,谁知此李某并非签订合同的李某。
  
  法院经审理查明,某人假冒体育用品店负责人李某,向联通公司提供了营业执照、法人证明、公章、员工身份信息等所需书面材料,与原告签订了业务协议,从原告处拿走价值999元的中兴手机100部,价值5880元的iphone手机5部,并以自己经营的体育用品店为该协议提供担保,签订了担保合同。后该105部手机仅使用3个月便欠费至今再未使用,并全部出现机卡分离的情况,累计拖欠话费58723元。法院经委托鉴定,假冒李某与联通公司签订合同时的公章、合同专用章系伪造,合同中的签名也并非李某所签。
  
  鉴于该案已涉嫌合同诈骗罪、伪造、变造印章罪,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原告联通公司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法院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受理了该案并正在侦办中。
  
  法官提醒:近年来,合同诈骗有逐年增多的趋势,行骗者为实施诈骗,采取各种伎俩如偷取材料、公章、伪造证件、冒名顶替、假扮大客户骗取信任等。作为合同诈骗案件中的受害人,不要为了业绩、业务销量而疏于防范,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多加留心,不要轻易被详实的书面材料、外在形式所蒙蔽,应仔细核实对方人员、单位的真实性,做好实地调查工作,防止遭到不必要的损失。
  
  (疏勒县人民法院   沙鸿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