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蹈覆辙 示人有几何

2014-09-29 22:27:20 174
2014年7月28日晚,家住鲁甸县文屏镇的刘某和几个同学一起到酒吧喝酒,当他们从酒吧出来走到文屏东路时与马某、李某、冯某等几人相遇。由于刘某和马某系同校同学且素有恩怨,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双方因一点小事发生了口角,马某与同行的几个朋友随即对刘某进行
  2014年7月28日晚,家住鲁甸县文屏镇的刘某和几个同学一起到酒吧喝酒,当他们从酒吧出来走到文屏东路时与马某、李某、冯某等几人相遇。由于刘某和马某系同校同学且素有恩怨,“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双方因一点小事发生了口角,马某与同行的几个朋友随即对刘某进行了殴打,刘某也不示弱,双方展开了群殴。待同行的几个同学强行把两帮人拉开后,马某仍穷追不舍再次对刘某进行殴打,刘某一气之下从裤包里掏出一把黑色跳刀朝马某腹部捅去,见马某倒地,刘某迅速逃离了现场。马某受伤后被送进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刘某跑到公安局自首,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案发后,刘某的法定代理人与被害人马某的母亲就民事赔偿达成了协议,刘某的父母自愿赔偿被害人之母经济损失85000元,被害人之母明确表示对刘某的行为予以谅解,请求法院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法官点评:古人云“杀人不过头点地”,马某因自己的不依不饶葬送了性命,刘某也因自己的过失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人命关天,法律除了惩戒,能否给世人带来警示和教育?关键不在法,而在人! (丁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