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招摇撞骗 骗取“狱友”亲属财物

2015-01-13 15:35:33 168
一名案犯刑满释放当日,利用服刑期间获取狱友亲属电话信息,冒充看守所管教民警诈骗3名狱友亲属财物6280元。近日,杨某被安徽省含山县检察院以涉嫌招摇撞骗罪依法提起公诉。 去年3月25日至9月24日,杨某因犯盗窃罪在含山县看守所羁押、服刑,并获取了狱友曾

  一名案犯刑满释放当日,利用服刑期间获取“狱友”亲属电话信息,冒充看守所管教民警诈骗3名“狱友”亲属财物6280元。近日,杨某被安徽省含山县检察院以涉嫌招摇撞骗罪依法提起公诉。

  去年3月25日至9月24日,杨某因犯盗窃罪在含山县看守所羁押、服刑,并获取了“狱友”曾某、洪某、孙某等人亲属电话信息。刑满释放当日上午8时许,杨某借用朋友高某的身份证办理一张银行卡。随后,杨某电话联系曾某的女友李某、洪某的父母,谎称自己是含山县看守所管教民警高某,以曾某得了阑尾炎、洪某生病,需要治疗为由,并提供银行卡账号要求李某、洪某父母分别汇款3000元、2500元。李某、洪某的父母信以为真,分别于当日和第二日将款项江到杨某指定的银行卡内,杨某随后将款项取出。当日,杨某还电话联系孙某的妻子张某,谎称自己是含山县看守所一姓沈的管教民警,以孙某在看守所需要几百元钱和香烟为由,要求张某交给自己转交给孙某。张某信以为真,当日下午在含山县建设银行附近,将400元现金和用380元购买的两条玉溪香烟交给杨某。

  去年10月1日,杨某与张某再次联系,约好在含山县医院见面,欲再次以管教民警的身份骗取张某财物时,被含山县看守所民警当场抓获并扭送至公安机关。

  案发后,杨某骗取张某的400元现金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缴并返回给受害人,其他财物被杨某挥霍。

  (安徽省含山县检察院:赵玉奇、张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