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巧家县人民法院大寨法庭处理了一件健康权纠纷,该案案情简单,但该案的发生却应该在广大百姓心中引起重视。 2014年8月某日,原告简某在务工下班途中,误入邵某家院坝,因之前邵某家里丢失过财物,邵某就怀疑简某欲图不轨,于是,邵某叫来其弟邵某某,
近日,巧家县人民法院大寨法庭处理了一件健康权纠纷,该案案情简单,但该案的发生却应该在广大百姓心中引起重视。
2014年8月某日,原告简某在务工下班途中,误入邵某家院坝,因之前邵某家里丢失过财物,邵某就怀疑简某欲图不轨,于是,邵某叫来其弟邵某某,而邵某某与简某发生争执,在冲动之下用板凳将简某打伤。为此,简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邵某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3000余元。而邵某某认为其打人行为属正当防卫,原因就是怀疑简某进入邵某家中欲图不轨,拒不赔偿。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简某误入邵某家院坝,并没有其它行为发生,邵某某仅通过怀疑就对简某造成人身损害,其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应当承担对简某人身损害的赔偿。而简某误入邵某家中,不主动询问,导致误会加深,自身也应该吸取教训。因此,本庭判决由简某与邵某某各自承担30%和70%的责任。
(黄家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