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鲁甸县法院审理了一起驾校诉教练的追偿权纠纷案。 原告鲁甸县精英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诉称,被告赵宇章是原告驾校的教练,被告于2013年3月3日签订了该年度的《教学安全责任书》。2013年4月27日,学员张广平等人在驾校内练习倒库,被告赵宇章作
近日,鲁甸县法院审理了一起驾校诉教练的追偿权纠纷案。
原告鲁甸县精英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诉称,被告赵宇章是原告驾校的教练,被告于2013年3月3日签订了该年度的《教学安全责任书》。2013年4月27日,学员张广平等人在驾校内练习倒库,被告赵宇章作为随车指导脱岗不在场,由于学员张广平在行车过程中操作不当,致使教练车冲出教练场,将训练场外的三个学员撞伤,同时也造成了教练车受损和民房受损的物质损失。后经交警大队认定,赵宇章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尔后,扣除保险公司赔偿
的交强险外,原告向三个伤者共计赔偿损失440302.89元。
原告认为,被告赵宇章作为教练员,在原告学校内担任教练,在学员学习的时候擅自脱岗致学员受伤,其存在重大过失应承担全部责任,对原告已经支付的该部分损失,原告理应向被告赵宇章追偿。故原告特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赵宇章赔偿原告代为支付的440302.89元。
被告赵宇章辩称,我现在认识到我是有责任的,出了事情以后我没有主动配合驾校,没有积极面对处理,希望驾校能够原谅我。另外,根据我现在的经济状况,我无法给付40多万元钱,希望原告也能考虑一下我现在的情况。
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如下协议一、赵宇自愿向驾校有限公司赔礼道歉。二、赵宇自愿赔偿驾校的各项损失10000元,并自愿承担原告已支付的律师代理费20000元。
(丁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