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400元刀砍侄女入狱三年

2015-07-17 15:14:13 179
2014年4月27日13时许,羊宽向侄女羊会索要欠款400元未果,为此,双方发生口角,羊宽将羊会扯到在地,羊会的哥哥羊采见羊会倒地,便与羊宽发生抓打,后被他人劝开。 羊会便将此事电话告知其父羊荣,羊荣回家后,欲提刀报复其弟羊宽,被家人拦住并将刀抢下,尔
  2014年4月27日13时许,羊宽向侄女羊会索要欠款400元未果,为此,双方发生口角,羊宽将羊会扯到在地,羊会的哥哥羊采见羊会倒地,便与羊宽发生抓打,后被他人劝开。
  
  羊会便将此事电话告知其父羊荣,羊荣回家后,欲提刀报复其弟羊宽,被家人拦住并将刀抢下,尔后,羊荣又拿着一块木板去找羊宽,羊采也跟随其后,羊荣父子到羊宽家门口找到羊宽后,羊荣用木板、羊采用拳头殴打羊宽,致羊宽右上臂、左肘等部位受伤,被杨恒拉开,随后羊宽从家中提出铡刀一把,将羊采的右手腕及羊荣的背部砍伤。案发后,羊采到昆明解放军五三三医院医治,并做右腕骨远端开放性粉碎性骨折伴血管神经肌腱肌肉手术治疗;羊荣到县人民医院医治。经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羊采右前臂所受损伤属重伤二级;羊宽和羊荣所受损伤均属轻微伤。案发当日,羊宽被民警传唤到派出所询问,羊宽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最后,羊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一条之规定,判决羊宽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李姜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