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大灾面前起盗心被判六月刑期

2015-07-22 18:47:57 153
2014年8月3日因龙头山镇发生地震造成房屋倒塌,二住在搭建于龙头山法庭对面操场上的临时安置点。2014年8月18日19时许,二路过镇政府被地震震垮的办公楼时,看见办公楼内的一间办公室门开着,办公桌上摆放着一台黑色的台式电脑。二人便进去将这台电脑盗走,刚
  2014年8月3日因龙头山镇发生地震造成房屋倒塌,二住在搭建于龙头山法庭对面操场上的临时安置点。2014年8月18日19时许,二路过镇政府被地震震垮的办公楼时,看见办公楼内的一间办公室门开着,办公桌上摆放着一台黑色的台式电脑。二人便进去将这台电脑盗走,刚走到办公楼大门口时发现有人,二人便将电脑放在大门口后退到办公楼的一间办公室里的桌子下面躲藏,接着被巡逻人员发现并报警后当场抓获。被盗电脑购买价格为3393元,经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值为2700元。
  
  唐晓鹏、沈太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盗窃龙头山镇人民政府的一台电脑,被盗电脑价值人民币2700元,数额较大,二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唐晓鹏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沈太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李姜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