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骂狗引主人殴打一重伤一获刑

2015-07-24 15:28:21 121
2月6日晚上22时左右,家住鲁甸县龙头山镇黄坝村张某在回家的路上途经陈某家房屋背后时,因陈某家狗叫,张某就骂狗,陈某听到骂声,便从家里出来在其家院坝外与张某发生争吵,继而双方发生抓打。在抓打过程中,陈某从其家院坝内拿了一根钢管,朝张某打去,
  2月6日晚上22时左右,家住鲁甸县龙头山镇黄坝村张某在回家的路上途经陈某家房屋背后时,因陈某家狗叫,张某就骂狗,陈某听到骂声,便从家里出来在其家院坝外与张某发生争吵,继而双方发生抓打。在抓打过程中,陈某从其家院坝内拿了一根钢管,朝张某打去,将张某的额头、头部和右手桡骨打伤。后经法医鉴定,张某额头右眉弓处所受损伤为重伤,头部所受损伤为轻伤,右上肢所受损伤为轻伤,综合评定张某所受损伤为重伤。2月16日21时许,公安民警在其家里将陈某抓获。
  
  在审理过程中,陈某后悔莫及,积极陪陈某各项损失10500元,并赔礼道歉,也对自己愚蠢的行为表示悔恨。但是陈某持钢管伤害他人身体,致张某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终逃不过法律的惩罚。后陈某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李姜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