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琐事商量不和伤妻获刑

2015-08-04 16:31:01 95
近日,巧家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廖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5年5月26日,一男一女在巧家某KTV外吵了起来,俩人互不相让,越吵越烈,吵到最后男子竟开始动手打女子,但奇怪的是打伤女子后,男子并未离去,反而主动打电话报警并交代其罪行。经调
  近日,巧家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廖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5年5月26日,一男一女在巧家某KTV外吵了起来,俩人互不相让,越吵越烈,吵到最后男子竟开始动手打女子,但奇怪的是打伤女子后,男子并未离去,反而主动打电话报警并交代其罪行。经调查才知道,这俩人是夫妻,因生活中的一些琐事吵架,丈夫没控制住动手打伤了妻子。经鉴定,妻子的伤为轻伤二级。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因案发后主动报警交代事实,有自首情节,且被害人对被告人廖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并出具了书面谅解书,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之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成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