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管理愈发严格的今天,仍有部分无牌无照无保险的三无车辆存在,少数人抱着侥幸心理冒险驾驶三无车辆,发生事故方才忏悔不已。 家住岳普湖县艾吾库木东路的沙某某,2012年10月的一天,沙某某驾驶其无牌无保险的两轮车摩托车在县城十字路口转弯时与佀某某
在交通管理愈发严格的今天,仍有部分“无牌无照无保险”的“三无”车辆存在,少数人抱着侥幸心理冒险驾驶“三无”车辆,发生事故方才忏悔不已。
家住岳普湖县艾吾库木东路的沙某某,2012年10月的一天,沙某某驾驶其无牌无保险的两轮车摩托车在县城十字路口转弯时与佀某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导致沙某某受伤、摩托车受损。因沙某某系无证驾驶,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认定其承担事故同等责任。沙某某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76000余元,并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因与被告协商未果,沙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385365元的50%,即192682.5元。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指出沙某某驾驶“三无”车辆的危险性,劝解沙某某正视问题,希望她平心静气解决问题。最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保险公司赔偿沙某某各项费用共计120000元,被告佀某某赔偿原告沙某某各项损失20000元。
(李伙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