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路怒”惹的祸

2015-11-09 16:22:28 102
所谓路怒是发生在司机身上的一种现象,他们有时会因为其他车辆超车、别车、急刹车等情况发怒。近日,我院审理了一起因为路怒引发的故意伤害案。 2015年3月28日17时30分许,被告人曾某驾驶摩托车与被害人卢某驾驶商务车同向从振兴大街驶向新华街方向。行驶至
  所谓“路怒”是发生在司机身上的一种现象,他们有时会因为其他车辆超车、别车、急刹车等情况发怒。近日,我院审理了一起因为“路怒”引发的故意伤害案。
  
  2015年3月28日17时30分许,被告人曾某驾驶摩托车与被害人卢某驾驶商务车同向从振兴大街驶向新华街方向。行驶至新华街老印刷厂门前,因路窄车多,曾某骑的摩托车与商务车互成阻碍,谁先过就成了问题。两人因此一语不合继而互相谩骂,接着动手抓扯。随后曾某离开现场前往附近租房处取来西瓜刀,持刀将卢某右手手腕砍伤。经鉴定,卢某此次损伤为轻伤一级。
  
  本案在审理中,由本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由曾某赔偿卢某医疗费等经济损失11万元,卢某对曾某予以谅解的协议。本院认为,曾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曾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且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曾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路怒”难免,但须得理智控制自己的情绪,言谈礼貌,互相谅解,完全可以避免因路怒造成恶果,像曾某和卢某这样,因“路怒”造成一人赔金又获刑,一人受难又手残的结局时再后悔晚矣。
  
  (黄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