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盗窃案看受害人的无奈

2015-12-14 16:26:08 198
2015年初,一年一度的春节临近,人们都在为这古老的节日忙碌起来,在外务工的人相继回家,在家的亲人也为置办年货而奔走。从事市场供应的个体工商户也为供货而组织货源,一年的辛苦莫过于在此一博。看准且有机可趁的杨某某和陈某二人,为不劳而获,以非法占
  2015年初,一年一度的春节临近,人们都在为这古老的节日忙碌起来,在外务工的人相继回家,在家的亲人也为置办年货而奔走。从事市场供应的个体工商户也为供货而组织货源,一年的辛苦莫过于在此一博。看准且有机可趁的杨某某和陈某二人,为不劳而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4次潜入周某的商店内盗走5600元现金及价值15000余元的香烟。
  
  案发后,被害人周某哭诉着向公安机关报警,事隔一个月后,杨某和陈某被抓获归案。2015年4月17日,大关县人民检察院以国家公诉人身份指控杨某和陈某犯盗窃罪,提请依法判处。同年5月23日,大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及云南省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的规定,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某某和张某某一年到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因二被告人盗窃所得已全部挥霍,侦查机关分文未予追到赃物,受害人遭受的损失无法弥补。
  
  受害人周某系单亲家庭,其与丈夫离异后,小女由周某抚养,夫妻离婚时虽协议前夫每月给付小女抚养费400元,但因前夫耍赖,一直没有兑现承诺。周某母女相依为命,其唯一的生活来源仅靠周某这个小店经营维持。同时,周某还负担起自己弟妹的学费,负担之重可想而知。周某靠贷款支撑起来的店面,由于二被告人的行为将周某的大部分钱财一洗而空,使周某的经营陷入的绝地,周某母女的生活陷入困境,对此周某对二被告人深恶痛绝。庭审中,被告人虽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认识到自己的不法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重大损失,虽然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但现已无能为力,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将永远失去了,被告人只有领刑坐牢,受害人也只有无奈的接受这一现实,深深陷入无限的悲哀中和痛苦中。纵观所有的盗窃案发生后,不凡也是如此。
  
  (李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