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巧家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某某交通肇事一案,本案择日进行公开宣判。 被告人刘某某,男,现年53岁,家住巧家县崇溪乡。近几年,儿子儿媳外出打工挣了钱,便在县城买了房,让老人安享晚年。今年过完春节,儿子举家外出打工,便把自己买
近日,巧家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某某交通肇事一案,本案择日进行公开宣判。
被告人刘某某,男,现年53岁,家住巧家县崇溪乡。近几年,儿子儿媳外出打工挣了钱,便在县城买了房,让老人安享晚年。今年过完春节,儿子举家外出打工,便把自己买的小汽车留在家里,停在附近的停车场,留下一把车钥匙,让父亲时常去发动一下,以免车子放坏。被告人刘某某也时常去发动,时时在停车场内开动一下。今年三月的一天,没有驾驶证的被告人刘某某看见外面到处是车,有些心动,便将小汽车开出停车场准备往过境路溜一圈,由于路上车辆行人较多,还有红绿灯,没有学习过驾驶的刘某某心里有些慌张,看见前方有可以调头的标示,便向左调头,由于没有驾驶经验,角度不够,车尾撞上坐在隔离带花台边上的一名环卫工人,事故发生后刘某某驾车逃逸现场,与环卫工人一起的同事见其伤势严重及时报警并送医院。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某说,自己没有驾驶证,以前也没有驾驶过汽车,知道自己开车是撞着人了,当时心里很害怕,不敢停车,就把车一直开了停在一修车场,又骑摩托车到出事现场,听说伤者脚被压碎已经送去医院。他又骑车返回修车场,告诉老板说,如果警察来问起,就给他们说是自己撞的,并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两小时后,警察在修理厂发现肇事车辆,而刘某某也被警察带走。被告人刘某某忏悔到,自己一时的冲动,给被害人造成很大的伤害,对受害人的赔偿,会继续和家人协商赔偿,希望得到受害人的谅解,请求法庭从轻处罚。(陈选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