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下旬的一个傍晚,打扮时尚的张女士在哈密市某夜市上女厕时,突然发现厕所档板下伸出一只手,手上还拿着一只手机,张女士马上意识到可能有人偷拍,立即整理好衣物,推开厕门,正好发现一名男子神情紧张,准备离开。张女士立即拽住该名男子的衣服往夜市
今年4月下旬的一个傍晚,打扮时尚的张女士在哈密市某夜市上女厕时,突然发现厕所档板下伸出一只手,手上还拿着一只手机,张女士马上意识到可能有人偷拍,立即整理好衣物,推开厕门,正好发现一名男子神情紧张,准备离开。张女士立即拽住该名男子的衣服往夜市走,一边大声呼叫“快来人抓贼”,一边请求周围群众报警。派出所接警后,将二人带回所里了解情况。经过询问,男子刘某对其用手机在女厕偷拍张女士的行为供认不讳,派出所民警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事后,张女士依然心有余悸,认为自己受此惊吓精神恍惚,周围邻居也议论纷纷,又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法院,以侵权为由,要求刘某向其当面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50000元。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调解中心的王宇健法官承办了此案。在办案过程当中,王法官耐心地给刘某面对面做工作,使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工作及家庭的危害性,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错误。在王法官的调解下,刘某真诚地给张女士出具了书面道歉书,自愿赔偿张女士精神抚慰金5000元。该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通过该案,王法官也想提醒广大的女性市民,现在气温升高了,在夜市、广场等公共场合,女士们要加强自身保护意识,着装要注意“分寸”,以免引来不怀好意的窥探。如果遇到类似侵权案件,希望女士们要象张女士一样勇于挺身而出,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权。(蒋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