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某到法院前来咨询,说自己要起诉一名叫亚森的被告,张某只知道其叫亚森,其余的一概不知,法官告诉张某,如果张某要起诉亚森,还要将亚森的全名及具体住址等信息进行补正。张某告诉法官,说自己如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法院会如何处理。 根
近日,张某到法院前来咨询,说自己要起诉一名叫亚森的被告,张某只知道其叫亚森,其余的一概不知,法官告诉张某,如果张某要起诉亚森,还要将亚森的全名及具体住址等信息进行补正。张某告诉法官,说自己如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法院会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九条之规定:“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起诉状列明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尹业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