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建设的不断加快,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上一些不法之徒利用有些人相信天上会掉馅饼的人性弱点,乔装自己在博得他人信任后实施诈骗。近日,永善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针对60岁以上老年人的诈骗案。 2015年1月吉某在永善县溪洛渡镇新华街金江
随着经济社会建设的不断加快,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上一些不法之徒利用有些人相信“天上会掉馅饼”的人性弱点,乔装自己在博得他人信任后实施诈骗。近日,永善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针对60岁以上老年人的诈骗案。
2015年1月吉某在永善县溪洛渡镇新华街金江购药中心门口遇到尹某之夫骆某,二人相互交谈中,吉某谎称自己是某小学教师,以每月1800元工资介绍骆某夫妇到该校看守大门,假称为学生购书差钱为由骗取尹某4100元人民币。吉某利用同样的诈骗方法先后6次针对60岁以上的老人实施诈骗,均已得手。后吉某因涉嫌犯诈骗罪被永善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经法庭查明,吉某在2015年1月至3月期间,在永善县城先后6次针对60岁以上老人,以办证、找工作等为由,骗取他人钱财共计12621元。
法庭审理认为,吉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他人钱财12621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吉某诈骗对象均为60岁以上老人,依法从重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吉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人民币;退缴赃款9441元予以返还本案被害人。
寄语:本案中吉某为自己不劳而获的诈骗行为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但是,我们应擦亮双眼,增强法律意识、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面对各类花言巧语,要静下心来要认真分析,摆正心态,提高警惕,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切莫图了一时利益而吃大亏。平时要多看报纸、新闻,对于报道的一些诈骗手段要有所了解,最主要的还是要管住自己的好奇心和贪小便宜的心理,这样才不会轻易落入骗子的陷阱。(王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