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婚女骗走六旬老汉多年积蓄被判刑

2016-08-12 15:42:31 52
兴业县城隍镇一六旬老汉年老丧偶,经朋友介绍认识一个比其小将近二十岁的中年妇女,见面三次就已许诺终生并同居了,然甜蜜的背后却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 据悉,2015年5月至12月期间,家住广西浦北县被告人覃某珍经人介绍与家住兴业县城隍镇的黎姓老汉相识
  兴业县城隍镇一六旬老汉年老丧偶,经朋友介绍认识一个比其小将近二十岁的中年妇女,见面三次就已许诺终生并同居了,然甜蜜的背后却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
  
  据悉,2015年5月至12月期间,家住广西浦北县被告人覃某珍经人介绍与家住兴业县城隍镇的黎姓老汉相识,为了骗取财物,被告人覃某珍隐瞒自己真实身份以及已婚的真相与被害人黎某同居,并以结婚为诱饵,编造各种理由,前后共骗取被害人黎某的现金10900元及物值990元的手机一台、物值3200元的珠江牌两轮摩托车一辆。案发后,所骗得的手机及摩托车已被兴业县公安局追缴扣押,现金已被其挥霍。
  
  兴业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覃某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覃某珍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依法对其进行了从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覃某珍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以被告人覃某珍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并判令其返还违法所得的手机和珠江牌两轮摩托车,以及退赔10900元给被害人黎某。(陈建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