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临潼检察院推出电子阅卷措施律师阅卷提速

2015-02-02 17:12:31 195
2015年1月19日,一名辩护律师在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近用四十多分钟就完成对一起贩卖毒品案的阅卷和复制案卷材料的工作。成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后,辩护律师到临潼区检察院电子阅卷的第一人。据该院案
   2015年1月19日,一名辩护律师在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近用四十多分钟就完成对一起贩卖毒品案的阅卷和复制案卷材料的工作。成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后,辩护律师到临潼区检察院电子阅卷的第一人。据该院案件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曾被律师抱怨的“阅卷难”现象,在该院很难看到。执业律师到人民检察院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应当提供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只要手续齐全,即可在三个工作日以内安排阅卷。实行电子案卷,既保证了纸质卷宗不受破坏或丢失,也彻底改变了以往办案人开庭、出差等情况而律师不能阅卷的现状。给律师依法职业带来极大的便利,深受律师朋友的欢迎。
 
  (作者:王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