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县法院:倾心调解促和谐 司法温度暖人心

2020-11-11 16:38:24 80
近日,新源县人民法院妥善审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承办法官用自己真诚的暖心诉讼服务,让双方当事人在数九寒冬也感受到司法温度。 据了解,该院于2020年7月7日立案受理原告某钢结构有限公司与被告新源县某农业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原
  近日,新源县人民法院妥善审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承办法官用自己真诚的“暖心”诉讼服务,让双方当事人在数九寒冬也感受到“司法温度”。
  
  据了解,该院于2020年7月7日立案受理原告某钢结构有限公司与被告新源县某农业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主张被告支付工程余款30余万元,被告当庭提起反诉,认为原告的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被告的仓库漏水,水稻被淹,请求原告赔偿其经济损失20余万元。
  
  承办此案后,主审法官赵杰认真梳理双方争议的案情,并多次利用“云庭审”的方式对双方进行调解、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庭外和解,9月2日双方自愿撤回本诉及反诉。
  
  但当赵杰法官对该案进行回访时,发现双方仍存在较大争议,矛盾仍未化解。考虑到案情复杂,若不及时化解矛盾,只会愈演愈烈。赵杰利用休息时间,驱车前往60余公里外的工地现场,对仓库进行实地勘验,针对双方争议进行耐心细致的梳理,经过三个小时的努力,双方基本达成一致,对争议的质量问题及保温材料均无异议,同意协商处理余款。
  
  接下来的时间,赵杰法官仍积极向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经过不懈努力。11月10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告新源县某农业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向原告某钢结构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2万元,当天支付5万元,剩余的17万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付清。
  
  “案件虽然已经撤诉,但是赵法官一直积极联系我们双方,给我们做工作,为我们排忧解难,经过他的不懈努力,我们双方握手言和。虽然已经立冬,但新源县法院的暖心行动,让我们当事人觉得非常的温暖。”当事人刘某激动地说。
  
  新源县法院用专业和耐心的诉讼服务,帮助当事人合法表达诉求、保障合法利益,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亲和力,也暖了当事人的心。(赵杰 李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