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执源“二源共治” 新时代“枫桥经验”新实践

2024-03-22 21:10:33 1
有房才算有家。买房,也成为了许多人的心头大事。如果有了自己心爱的小窝,那可得好好装修一番。怕就怕新房还没装修完,装修器材就被小偷偷了一波又一波,叫人防不胜防。近日,喀什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连续偷盗装

有房才算有家。买房,也成为了许多人的心头大事。如果有了自己心爱的小窝,那可得好好装修一番。怕就怕新房还没装修完,装修器材就被小偷偷了一波又一波,叫人防不胜防。近日,喀什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连续偷盗装修房屋器材的案件。

案情简介

刘某利用其长期在建筑行业务工的身份,经常游走于喀什市各个新建小区,寻找正在装修的房屋。一旦找到“目标”并确定房内无人时,刘某便在房屋门框周围或消防栓内寻找房屋钥匙,进入房内用编织袋将电线装好带走,又便宜“卖给”废品回收人员。2023年7月至9月,刘某在光天化日之下潜入喀什市8个小区盗取房屋装修电线13次,价值15560元。

法院判决

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潜入被害人正在装修的房屋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庭审过程中,刘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分别向13名被害人赔偿了电线费用1556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喀什市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官提示

天气回暖,装修旺季即将来临,广大业主朋友们要提高防范意识,避免将装修备用房屋钥匙放在消防栓、管道井、门框四周等位置,尽量使用装修专用密码锁,并定期跟换密码,装修结束后更应及时更换正式钥匙;同时,也希望装修公司加强物品保管意识,不给小偷留有可乘之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让“盗”就此为止。(韩雪华、隆小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