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不少轻微刑事案件源于邻里琐事、一时意气,看似案情简单,若直接一诉了之,极易埋下长期对立、反复纠纷的治理隐患。近日,王益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邻里商户因停车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中,组织多轮调解,成功促成双方刑事和解,以柔性司法履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双方当事人吕某、郭某为临街相邻商户,多年比邻经营,日常并无积怨。矛盾起因仅为门店前的停车纠纷,双方从口角争执逐步升级为肢体冲突,拉扯过程中,郭某挥拳致吕某倒地摔伤。经司法鉴定,吕某损伤程度达轻伤二级,郭某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小纠纷演变成刑事案件,背后是难以调和的对立情绪。被害人吕某因受伤误工,心结难平,坚决要求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嫌疑人郭某则认为冲突系双方争执引发,对方亦有过错,对自身行为认识不足,既不愿真诚认错,双方也无法达成一致赔偿方案。案件陷入僵局。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案卷、复盘事发经过,深入研判矛盾根源。经审查,该案系典型民间邻里琐事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嫌疑人系初犯、偶犯,无事前预谋,主观恶性小,案件本身社会危害性较低。
为矛盾实质性化解,检察官决定开展调解工作,全力消融邻里积怨。鉴于双方抵触情绪强烈,检察官采取“背对背、分步骤、多频次”的调解策略,分头开展情绪疏导和法治教育。面对被害人吕某,检察官耐心倾听其诉求与委屈,充分考虑其受损事实,细致讲解故意伤害案件法律规定,客观分析持续诉讼、互相消耗的利弊,引导其放下情绪执念,理性看待邻里纠纷;面对嫌疑人郭某,检察官严肃开展法治警示教育,明确告知其致人轻伤已构成刑事犯罪,督促其正视过错、诚恳悔过。
最终,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双方自愿签署刑事和解协议书。郭某当场履行全部赔偿义务,吕某出具书面谅解书,请求司法机关对其从宽处理。检察机关随后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听证,充分听取了听证员的意见。综合全案事实、情节及认罪悔罪、和解谅解情况,检察机关依法对郭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邻里和睦是基层治理的细微底色,更是群众最实在的平安福祉。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深耕轻微刑事案件矛盾化解工作,坚持法理情有机统一,以更耐心、更细致、更温情的检察履职,用心办好每一个民生“小案”,用情化解每一起基层纠纷,全力守护邻里和睦、市井安宁。(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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