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市镇安县检察院被商洛市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2013年以来,该院在巩固和发展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的同时,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克难攻坚、真抓实干,进一步推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奋力开展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活动。 为了确
近日,商洛市镇安县检察院被商洛市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2013年以来,该院在巩固和发展“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的同时,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克难攻坚、真抓实干,进一步推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奋力开展“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活动。
为了确保“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活动的各项内容和措施落到实处,该院加强领导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党组成员协助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以及全体干警参与其中的良好创建局面;二是按照市县文明办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内容丰富、措施得力的创建规划,从领导班子、政治业务、思想道德、检察文化、创佳评差等“八个建设”入手,全面加强和规范创建活动载体,迅速兴起了新一轮精神文明创建热潮;三是利用现有资源,挖掘内在潜力,不断加大硬件建设力度,先后投资10余万元对办公楼内外进行了部分改造和必要装修,全方位的绿化美化了机关院落,彻底治理了所属区域的死角死面及污水排放等突出问题,增强了环保措施和功能;四是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弘扬道德精神的号召,积极组织全体干警开展“道德讲堂”活动,通过传播道德大义引导全体干警自觉成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宣传者、践行者和推动者,进一步彰显文明新风,树立检察新风。(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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