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检察院通过“四查”加大社区矫正检察监督

2014-03-21 11:19:48 182
2013年以来,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立足检察职能,通过四查找准监所检察部门有效监督社区矫正工作的切入点。加强驻所检察室建设,与看守所建立了视频监控联网,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对监外执行罪犯进行了逐人考察,率先在全市启动了社区矫
  2013年以来,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立足检察职能,通过四查找准监所检察部门有效监督社区矫正工作的切入点。加强驻所检察室建设,与看守所建立了视频监控联网,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对监外执行罪犯进行了逐人考察,率先在全市启动了社区矫正工作,建立了全市首家社区矫正检察室,对20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加强了社区矫正检察,对漏管、矫正期满未及时解除矫正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30多次,确保了该县社区矫正工作步入正轨,确保了非监禁刑罚的依法顺利开展。
  
  一是查矫正档案。看各司法所是否对本辖区社区矫正人员建档,有关法律文书、资料是否完备齐全。
  
  二是查矫正组织措施。看各司法所对本辖区社区矫正人员是否都建立了矫正小组,人员是否到位,组织是否健全,监管帮教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是否落实到位。
  
   三是查解矫手续。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限届满是否及时办理解矫手续,是否依法公开向社会宣布;对监狱办理的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后是否及时收监。
  
  四是查有无脱管、漏管。社区矫正人员离开居住地是否经过严格审批程序,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批准机关或执法人员有无故意致使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脱管、漏管人员有无再次违法犯罪等。(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