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检察院批捕一起烧毁自家房屋刑事案件

2014-04-02 13:28:29 107
本网讯(李向阳)近日,陕西省洛南县检察院审查一起因泄愤烧毁自家房屋的刑事案件。嫌疑人何某某因涉嫌放火罪被批准逮捕。 三十多岁的何某某家住洛南县城关镇西街村,至今尚未成家,整天游手好闲,无所事事。2012年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洛南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本网讯(李向阳)近日,陕西省洛南县检察院审查一起因泄愤烧毁自家房屋的刑事案件。嫌疑人何某某因涉嫌放火罪被批准逮捕。
  
  三十多岁的何某某家住洛南县城关镇西街村,至今尚未成家,整天游手好闲,无所事事。2012年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洛南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缓刑考验期内的何某某本应当安分守己,但其却又一次莽撞行事。2014年3月22日下午,和朋友一起饮酒回到家的何某某因琐事与其弟发生吵架被打伤头部,恼羞成怒的何某某便扬言要放火烧毁房屋,随及进到自家灶房点燃床上被子引起房屋着火,邻居发现后前来扑救并报警时遭到何某某的极力阻拦。后虽经消防队员全奋力扑救未造成重大火灾,但何某某家价值万余元的灶房仍被化为灰烬。
  
  该案移送洛南县检察院后,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审查后认为,嫌疑人何某某虽然烧毁的是自家房屋,但其家灶房与邻居家房屋相连,若不能得到及时扑救将会危及更多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其行为完全符合放火罪的法律规定。加之嫌疑人何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重新犯罪,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当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