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检察院统计工作步入现代化轨道

2014-05-15 18:29:17 85
检察统计工作是检察机关的领导和上级科学决策、正确指导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基本依据,是对各项检察工作实行科学管理和检查监督的有效手段,为了实现检察机关统计工作的现代化,洛南县检察院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付出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近日,该院检
  检察统计工作是检察机关的领导和上级科学决策、正确指导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基本依据,是对各项检察工作实行科学管理和检查监督的有效手段,为了实现检察机关统计工作的现代化,洛南县检察院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付出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近日,该院检察统计工作完成与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数据对接交换,真正实现了检察统计工作的现代化管理。    
    1997年,该院为检察统计工作配备了计算机,但检察统计软件只是每月手工录入检察办案报表的单纯数字,这种方式每月只报各业务部门办案数字,不报送办案案件登记卡基本情况。    
    2000年以来,该院检察统计工作实行手工录入办案情况登记卡,由办案登记卡自动生成统计数字的报表上报方式,但每个月全院的所有业务部门办案案件登记卡的数据量很大,全部数据仅由一名统计人员手工录入,并且录入数据时间只限在每月25日至28日三天时间内完成,统计人员要向各业务科室催要办理案件登记卡数据纸质材料,然后再手工录入案件登记卡资料进入计算机,再对录入的案件登记卡与生成的报表数据进行审核,检查是否有遗漏数据和报表关系不平衡错误问题,与各业务部门协商修改案件登记卡中的错误,在全部数据审核通过后方可上报上级院,工作程序很繁琐,需要时间,需要耐心和细致的工作态度,需要吃苦精神。    
    2014年元月份,该院按照全国检察机关统一部署,为各业务科室统一配备了新计算机,集中对所有办案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实现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从此检察办案工作实现了网上现代化流程办案,也为检察统计工作的真正现代化带来机遇。近日,洛南县检察院已完成了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与检察统计软件系统数据导入和交换的软件和硬件准备工作,2014年5月份将实现检察统计数据从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导入工作,不再需要检察统计人员手工录入每月的办案登记卡资料,极大的减轻了检察统计人员的工作量,同时真正实现了检察统计工作的现代化管理,提高了检察统计工作的效率。(赵亚军)